广州科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热线电话:
18529231340

解读《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3-03-24 10:54作者:科小泰

为加强对广东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更好地发挥在产业技术创新研究与开发,科技创新转化等方面的作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建立了《广东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下称《管理办法》),并且于2022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

  一、时效期

  本管理条例自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期限5年,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二、申报标准

  第八条 工程中心申报企业须提供广东注册登记的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场所法人企业,关键科学研究场地建在广东地区。

  第九条 工程中心申报企业正常情况下已建了市(区)及以上的科研平台,科学研究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相对完善,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总资产和较为稳定自有资金,有持续不断的科研投入。在其中,申报企业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小于5000万余元,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不少于营业收入的3%(研发费用超出3000万元,不会受到该占比限定);申报单位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近3年之内在领域内的研发费用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余元,且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不少于1000万余元。

(二)建了专业科研机构,研究内容和行业领域确立,具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领域具有的自主产权不得少于5项。

(三)有比较集中的工程实验用地和场所,具有进行工程化产品研发、设计与实验的综合素养,产品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小于300万余元。

(四)有着高水准技术带头人和合理配置的工程技术性团队,具备塑造高技能人才专业性人才能力。在其中,工程技术性团队里的专职科研人员数,珠三角地区申报企业不得少于20人,粤东西北地区申报企业不得少于10人。

(五)已因严重违法失信个人行为被司法部门、行政单位依规纳入联合执法目标名册。

(六)近三年未出现重要环境保护、安全等重大事故,没有出现比较严重学术诚信难题。

(七)合乎国家省市别的有关规定。

  实际申报规定依照省科技厅公布的申报手册实行。

  三、评估考评

  第十八条 工程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一年6月30日前按照要求在综合服务平台递交上一年度汇报。

  第十九条 省科技厅授权委托权威机构对工程中心进行按时评估。5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时间,每一年按申报年代、分领域开展评估工作中。关键评估时间段内运行状况、产品研发标准、研究能力、建设成果。

  第二十条 动态性评估结论分成出色、合格、基本上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级。激励有关部门将优秀等级的工程中心列入人才激励、银行融资等国家扶持政策范畴;激励各市县高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融合所在地区具体对获得不错建设成果的工程中心提供支持。基本上合格档次的工程中心,时限1年落实整改。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撤销工程中心资质:

(一)逾期不参与按时评估的;

(二)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

(三)被评估为基础合格级别后没有参加整顿评估或调整不合格的;

(四)在运行维护或动态性评估等时发现存在重大科研诚信问题;

(五)依托单位产生重大变故或其它原因造成工程中心无法再继续运转的;

(六)依托单位产生重大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事故造成工程中心无法再继续运转的;

(七)未按规定递交年报,经提示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

(八)依托单位自主规定关闭的;

(九)存有别的应给予撤销情况的。

  科泰集团公司创立13年以来,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名高新产品评定、省市工程中心评定、省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评定、省市工业产品设计中心评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评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孵化器”、专利权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化融合贯标验证、科技型中小企业点评进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创新转化等业务。关心【科小泰】微信公众号,立即获得科技前沿新项目新闻资讯!

技术支持:13268377791(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