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企业有哪些支持项目?奖励在这里!发表时间:2023-11-02 16:32 《潮州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有关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定)工作的通知》(潮府函〔2022〕348 号)中“一、进一步推动工业投资”“二、激励企业发展壮大”“三、促进企业改革创新”有关政策条文,进一步做好政策兑现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下列支持项目。 (一)激励企业增资扩产 自 2022 年开始,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加工制造业项目,按照其新增加具体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超过2%比例给予过后奖励,单独项目奖励出资额最高达400万余元。奖励资产按 4:6 的比例由市及项目所在地县(区)二级财政局共同负责。 (二)适用企业技术创新 按照省技术改造政策和申请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相对应的事后奖补。自 2022 年开始,对通过竣工点评、现场检查和竞争进库审查后列入省技术改造资产项目库,但没有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得超过新设备购置金额的2.5%开展过后奖补,单独项目奖励额度最高达100 万余元。奖补资金按 4:6 的比例由市及项目所在地县(区)二级财政局共同负责。 (三)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自 2022 年开始,对初次列入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商品)的,一次性奖励 50 万余元;初次列入我国技术革新示范性企业、关键“孵化器”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余元;初次列入我国专精特新“孵化器”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余元;初次列入省部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余元。 (四)帮扶关键技术骨干企业稳步发展 自 2022 年开始,对工业企业年产值首次超过10 亿人民币、50亿元和 100 亿的,一次性各自给予30 万余元、100 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奖励资产按 4:6 的比例由市及项目所在地县(区)二级财政局共同负责。 (五)深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自 2022 年开始,对获准创建国家级、省部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各自给予 200 万余元、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定性为国家级别、省部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各自给予30万余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