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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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区“专精特新”产业园区运营行为主体引入外县国家级别专精特新“孵化器”企业、省部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在的奖励前提下,每引入一家,各自给予一次性150万余元、50万余元奖励;由新区选择适宜土地作为试点项目用地,依照东莞市高品质产业空间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开发设计行为主体修建经营,按“成本费用小规模”方式面对“专精特新”企业分割市场销售。
2023-11-03
关于新评定的省部级、地市级重点实验室,各自给予一次性500万余元、400万余元奖励;关于新评定的省部级、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自给予一次性500万余元、400万余元奖励。对港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新区开设法人资格科研机构的,按该科研机构设立后本年度基本建设花费的50%,连续三年总计给予最大500万余元基本建设经费预算补助。
2023-11-03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奖励目标正常情况下一定要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纳税地和统计管理权属关系皆在荔湾区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现代都市工业生产产业园,本措施实际条文另有约定的除外。(五)示范工程、单项冠军奖励  对初次当选“我国加工制造业500强”的现代都市工业企业,本年度工业总产值做到100亿元以上,一次性给予2000万余元奖励。
2023-11-03
(三)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自2022年开始,对初次列入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商品)的,一次性奖励50万余元;初次列入我国专精特新“孵化器”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余元;(五)深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自2022年开始,对获准创建国家级、省部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各自给予200万余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23-11-02
具有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大不超过2000万余元奖励;具有法人金融机构有关单独缴税子公司,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的1%给予最大不超过300万余元奖励。在我区举行全国金融产业各类活动的,给予主办方不超过场地租赁费50%的扶持,单项工程主题活动扶持不超过50万余元;
2023-11-02
依据QFLP试点企业具体股份投资总额给予试点管理企业扶持,规模超过3亿的,给予100万余元扶持;QFLP试点企业项目投资我区域内已经进入全国各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平台网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库备案编号的企业2年以上,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试点管理企业扶持,每一家试点管理企业最大扶持500万余元。
2023-11-02
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取得成功挂牌的,给予50万元扶持。对珠海市外迁进我市、个股没被海外交易中心执行风险提示的海外上市企业给予500万余元扶持。对珠海市以外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迁进我市的,给予120万余元扶持。
2023-10-11
近日,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有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布《税务总局贯彻落实中小型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现行政策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二)小型微利企业不管按核定征收方式或定额征收方法交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中小型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现行政策。
2023-10-11
具备专利权,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企业应当不断完善的管理体系,包含质量控制、知识产权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能够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企业应该了解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和政策法规,能够充分利用各种各样政策网络资源,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2023-10-11
总体来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变化,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突破激情,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推动经济发展。总体来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变化,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突破激情,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推动经济发展。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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